關愛基金醫療援助修改家人定義 羅致光:實踐家庭友善政策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2/09 12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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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致光指新安排可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,而耗盡可動用資產。(資料圖片)

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今日發表的網誌中指,關愛基金專責小組上周四(6日)開會,通過修訂關愛基金醫療援助項目經濟審查機制,包括修改「家人」的定義,同住父母或兄弟姊妹可動用的財務資源,將不再計算入非受供養病人的財務資源。

羅致光表示,今次檢討主要受惠的是非受供養的病人,同住的父母或兄弟姊妹的可動用財務資源不會計算在內;若已婚則只計算同住的配偶及受供養的子女的可動用財務資源。

他認為,新安排可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醫療費用,而耗盡可動用資產,形容是家庭友善政策,減低病人因要用昂貴藥物而要與家人分離。他指出,政策仍要考慮個人、家庭及社會責任的比重,而在極度昂貴醫療開支方面,個人及家庭能力有限,社會角色較為吃重。

關愛基金專責小組副主席蔡海偉亦認同,新安排可避免長者,因需負擔子女的醫療費,影響退休計劃。他又指,小組同時通過,計算病人每年可動用財務資源時,會扣減家庭資產淨值的一半,相信可減輕病人的藥費負擔。

據知,小組亦通過將7種治療肺癌、乳癌及腎癌的藥物,加入醫療援助項目,待扶貧委員會確認後會接受申請。